尊敬的老师:
你的来信已收悉,非常感谢你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对你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构成是:自2012年7月起,每年7月份以当年职工6月份应发工资加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的职工上年度未纳入应发工资的月平均收入为工资基数。造成工资基数差距的因素很多,有工龄、职称、职务等,具体请咨询你单位会计了解工资构成。
2、不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一样,虽然九龙管理部一再要求每个单位必须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但仍有个别单位因工作忙,没有专职出纳等因素,故未按时按月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而按季缴交。由于你所在单位到目前还在实行按季度缴存,所以每3个月公积金账户才能显示一次总账,因而每季度当中的一些月份无法显示。
非常感谢你的来信,如还有什么疑问请致电九龙管理部咨询。
电话:3321338
地址:九龙县交通大厦4——A
2013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