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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信箱

信件内容
提交人 胡先生
信件标题 公积金贷款
提交日期 2014-03-15
信件内容
我是省外在甘孜州工作的人员,前段时间在你们管理部咨询了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必须要州内房产作为抵押才能贷款,这政策严重不合理啊!要是我有钱在州内买房还找你们贷款干嘛呢?明显的欺负我们外地人嘛,政策上天天在喊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但你们这政策制定得一个寒心吶,我一个外地人在州内无亲无故的去哪里找房产证作抵押?求解释
回复内容
回复日期 2014-05-15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同志:
来信收悉,您在信中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甘孜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借款人必须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担保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基本规定,是贷款资金安全回收的保证。我中心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关于贷款担保条款,无权对政策进行修改或者调整。

            
                    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世辉                  
                         2014年3月17日

甘孜州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投诉电话:座机0836-2831367、0836-287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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