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户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来源: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7-01-10

单位设立应自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之日起30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开户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单位开户申请;

4.经办人身份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个人账户设立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审批表;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分配(招聘)文件;

 4.新增人员工资基金表。





甘孜州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投诉电话:座机0836-2831367、0836-2875662

版权所有 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蜀ICP备13021406号-1